“我们在司法办案理念上要不断更新,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要时刻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这次对富某某交通肇事案的公开听证,能到当事人家中召开,不单单是工作思维和方式的转变,更是司法理念的提升,效果好,做法也要总结好……”。日前,富裕县检察院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公开听证进行总结时,党组书记、检察长常新不失时机地对干警做着引导。
事情源于一起交通肇事案。2020年8月,家住讷河市的富某某驾车带着姐姐富某甲去往齐齐哈尔市看病,同车的还有富某某的妻子和孙女。原本一次平平常常的外出,却因富某某自身身体原因,在驾车途径富裕县时突然发病,车辆失控翻出路基,导致其姐姐富某甲死亡。富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第一次提审富某某时,他嘴上长满水泡,眼眶深陷,非常沮丧和自责”该案承办检察官回忆到。对于这样一起过失犯罪性质的案件,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受害人还是自己的亲姐姐、并得到了姐姐(受害人)丈夫和子女的谅解,如果依法不起诉,是不是对于修复他们的家庭关系、减少家庭损失、以及在社会影响上都会有更好的效果呢?经向检察长详细汇报,得到支持,于是日前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武与承办检察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侦查机关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讷河市当事人的家中,召开了这次公开听证会。听证过程中,付武结合该案进行了释法说理,向当事双方详细说明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后果。被害人丈夫表示,痛失妻子不能挽回,也感谢检察机关为缓解家庭氛围、恢复家庭关系来到家中召开听证会,赞同检察机关的做法。富某某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感谢检察机关给自己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表示一定早日从事故的阴霾中走出,担负起家庭的责任。
“倡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也就是要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只有心中始终装着为民之情,任何案子就都能办好。”听证会后付武说出自己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