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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0

来源:未知

录入:黑龙江省讷河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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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围绕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讷河全面振兴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2019年3月省委政法委作出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2019年5月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19年6月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9年9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一)立足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一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办理批准逮捕案件172件225人,提起公诉248件325人;自侦案件立案1人;妥善办理群众来访53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 件。二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会同市监察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制定《讷河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衔接机制》,确保“扫黑”“打伞”同频共振,确保黑恶案件在检察环节快捕快诉。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涉恶案件6件27人,法院已全部判决。共向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条,目前监察委已对11人作出纪律处分;三是积极服务非公经济。2019年8月1日成立鸿展、青岛八方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专班,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同时,5名党组成员先后到本市多家民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宣传服务政策、征求意见建议、指导防范风险,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一是积极开展自侦工作。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后的刑诉法保留了检察机关对非法拘禁罪等14个罪名的立案侦查权。2019年10月12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将拜泉县公安局第三派出所副所长赵某某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指定我院进行初查,该案为转隶后讷河市第一起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在接到线索后,我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在经过大量的工作后,于11月29日对赵某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决定逮捕,12月19日将此案移送法院提起公诉。二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追漏诉9件11人,不批准逮捕42件49人,不起诉19件21人。2019年9月29日,我院派驻讷河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挂牌成立,并与讷河市公安局会签《讷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讷河市公安局检察室工作意见书(试行)》,这是齐齐哈尔地区检察机关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公安执法办案一线延伸,为创建新型诉侦关系开创了新局面。三是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3人,对生效裁判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三)加大力度,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持续探索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落实的举措,不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70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件。一是“两类情报员”拓宽案源。分别于2019年3月29日、7月10日与全市171名村书记和80余名青年干部签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协议书》,聘任他们为公益诉讼情报员。同时,建立“县直公益诉讼情况员微信工作群”和“村级公益诉讼情况员微信工作群”,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举办公益诉讼专题大讲堂,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公益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公开宣告”强化监督效果。2019年2月在发现农行讷河支行存在巨额国有财产流失的问题后,通过调查,农行讷河支行在2015年4月至2018年5月三年期间违法违规发放巨额贷款,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有140笔农户贷款进入不良。而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作为监管部门却未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发放贷款问题,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针对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这一情况,2019年4月17日,我院邀请讷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10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针对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这也是齐齐哈尔检察机关首例向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发出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巩固公开宣告成效,会后还组织与会人员召开座谈会,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职能作用,鼓励大家做公益诉讼的宣传员、情报员,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现在,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已建立不良贷款清收机制并开始全面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收回本金2000余万元,及时堵塞了国有财产管理漏洞。三是完善“一江一库”集中整治机制。在落实2018年与内蒙古自治区莫旗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尼尔基水利枢纽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8月8日与莫旗检察院召开服务与保障尼尔基水利枢纽区域生态文明联席会议,就非法采砂、库区消落区非法开荒耕种、库区沿线农药使用等方面达成共识。2019年10月12日,与莫旗检察院联合开展两省两地检察机关“巡江巡库”行动,运用无人机调查取证,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评估共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四)深化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一是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有关改革工作部署,于2019年5月6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人员配置,现有内设机构8个。二是建立员额检察官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以流程监控平台提升员额检察官办案专业意识,以案件质量评查平台提升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意识,以检务公开平台提升员额检察官信息准确意识,以数据统计平台提升员额检察官规范意识,形成统一、权威、公平、高效的员额检察官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案件程序质量与实体质量的同步提升。
(五)聚焦学习,大力推进从严治检。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聚焦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坚持做到提前谋划、有序组织、扎实开展,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底线红线严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继续保持多年干警无违法违纪。三是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2019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机关活动47人次,日常走访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4人次,征求并落实意见建议4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保障讷河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讷河建设中,检察机关的作用、影响力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公益诉讼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二、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0年,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市域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为目标,为推动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积极地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服从指挥,强化执行,狠抓落实;坚持对涉疫情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做到优先办理、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坚持为非公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确保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更努力地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抓住刑事检察重点,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强化整体监督效能,不断加大自侦案件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同时,增强线索发现和移送意识,全力配合上级院查办案件。
三是更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从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依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四是更深入地服务市域大局,突出市域特色,打造亮点品牌。以公益诉讼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鄂温克族瑟宾节”、国家级湿地公园等资源;以工作专班服务“百大项目”建设,着力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和保护等职能作用,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检察产品。
五是更扎实地推进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塑造优良作风形象。坚持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建的引领凝聚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和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矢志不移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策和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再造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讷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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